时间:2026-03-20 09:1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结合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有关规定和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1107,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 全日制公办专科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历证书为经教育部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第四条 学院校址:北京市怀柔区小中富乐一区188号。
第五条 招生依据:学院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成立由相关院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招生工作政策规定;审议学院招生计划和招生工作方案;统一部署、协调招生工作;研究和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与上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协调解决招生工作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院高职自主招生的实施机构,负责处理高职自主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院纪委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招生计划表
第四章 报名与录取
第十条 报名办法
1.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已参加北京市2026年高考报名并获得考试资格的考生。
2.报考要求
报名时间:2026年3月22日-26日。
报名网址:学院官网(https://www.jbzy.com.cn)首页飘窗“2026年高职自主招生”,或微信小程序搜索“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进行报名。
报名系统填写考生信息时务必保证准确,填写手机项时请务必填写考生本人使用的手机号码,该号码及手机应能保证联系畅通。
3.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需按要求拍摄成图片,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单张图片文件大小在150K~5MB之间。
(1)报名表:考生使用学院高招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核实无误后由本人和家长签字确认。系统自动生成《2026年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高职自主招生报名表》,考生自行打印留存。
(2)身份材料:考生本人身份证、考生户口本原件(户主和本人页)。
(3)文化素质材料:普通高中生提供本人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单;中专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考生提供中职阶段含学生考试成绩的学生卡片。
(4)加分材料:准备申请加分的考生请根据本章程“成绩评定”内容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新生报到时,需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所在学院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复印材料均要求A4纸,原件于报到验证后退还给考生本人,复印件学院留存。
第十一条 成绩评定
1.成绩评定办法
考生总评成绩由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测评成绩两部分组成。
(1)文化素质成绩:满分100分,以考生提交材料为依据计算。
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均通过计90分,通过两科计60分,通过一科计30分,均未通过计0分;中专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考生计中职阶段最后一次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成绩(折合九十分制)平均分。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在报名过程中提交相关材料,经学院招生委员会认定后计入文化素质成绩。符合多项条件的,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
A.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政府奖学金及其他市级以上奖学金(含宏志奖学金),加5分。
B.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区级(含)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北京市志愿者联合会“四星级志愿者“及以上认定,加5分。
C.高中或中职阶段在区级(含)以上学科竞赛或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加5分。
D.中职阶段获得初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加5分。
E.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加5分。
F.退役士兵,加5分。
(2)职业测评成绩:满分200分,由专业老师现场面试进行职业倾向性测评获得。职业测评时间为3月28日,考生应注意保持电话畅通以及关注学院高招自主报名系统查看准考证获取职业测评面试信息。
(3)总评成绩:满分300分,计算公式为:总评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测评成绩。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
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北京市高校招生委员会的有关工作要求。
考生可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调剂。以志愿优先为原则,根据城镇和农村户籍招生计划分别按总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评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职业测评、加分成绩择优。职业测评成绩低于120分者不予录取。
2.志愿征集
首轮录取工作结束后,由学院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是否进行征集志愿录取。若进行志愿征集,时间安排如下:
征集报名时间4月17日-19日,征集职业测评面试时间4月21日,请考生关注学院高招自主报名系统查看准考证获取职业测评面试安排信息。
第十三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语种要求:无,本院公共课只开设英语。
2.体检要求:相关专业录取的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院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为依据。护理和学前教育专业要求体检无色盲、色弱。
3.其他要求:艺术设计专业为美术类专业,要求美术统考(专科)合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四条 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6000元/学年(护理专业7500元/学年,艺术设计专业8000元/学年,新申报专业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住宿费标准:男生900元/学年,女生1200元/学年。
第十五条 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院形成了绿色通道、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和生源地助学贷款等多位一体的奖学金和资助体系。
1.绿色通道:被学院录取入学且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2.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每生每年10000元。
3.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每生每年6000元。
4.学院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分设等级和奖励标准为:一等奖学金2000元、二等奖学金1000元、三等奖学金500元。
5.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或明确纳入政策范围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分为两等:一等助学金每生每年4700元,二等助学金每生每年3000元。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录取公布、新生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要求
1.录取情况经北京教育考试院官网和学院官网同步公布公示。
2.持学院寄发的新生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按照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在新生报到日期前向学院请假,未经学院同意或未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3.学院成立由新生入学审查人、新生入学部门负责人、主管院长组成的“三级审签”工作小组。新生入学时,审查人员要对新生报到的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和考生名册等材料进行核对。如发现弄虚作假,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根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4.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再次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情况、录取手续及程序进行复查,对复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和各招生考试机构核对存疑信息。查实违规的新生,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七条 联系电话、网址等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10-89681662、89682407
2.监督电话:010-89681532
3.学院官网:https://www.jbzy.com.cn
4.微信公众号: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官微
5.微信小程序: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
第十八条 本章程解释部门
本章程解释部门为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